【甲年.聖靈降臨節後第十四主日】

【經課】
羅馬書12章9-21節 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
【默想】
今天的經文接續著上週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的開頭,勸告讀者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。然而在真實生活中,「獻上自己為祭」不是一次性的歷程,而是一種心志的更新,決心與世俗劃清界線,不再效法世界,而是去察驗上主的旨意。這段經文說明了我們進入新階段後應如何生活,並以「愛」作為起始。兩天前我們讀帖撒羅尼迦後書時,提到了要活出「真理的愛」——也就是今天所說的「不虛假的愛」。愛必須有發自內心、並流露出來的行動,因此,愛會殷勤服事人、接待人,為人的好處著想。對內,這種愛會帶來盼望、喜樂、熱情與謙卑。相反地,若說自己已獻上為活祭,心中卻仍嚮往惡事,那充其量只是口頭上的奉獻。請再多讀一、兩次這段經文,整理保羅如何形容這種愛的生命,並以此默想:你如何活出這種獻身為「活祭」的生命素質呢?
【經文默想】
羅馬書12章9-11節
愛,不可虛假;惡,要厭惡;善,要親近。愛弟兄,要相親相愛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讓;殷勤,不可懶惰。要靈裏火熱;常常服侍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