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丙年.大齋期第四週.週六】

【晚禱經課】
約翰福音11章45-57節 逾越節預謀害耶穌
【默想】
今天的經文顯示了,當人們看到或聽到耶穌行了神蹟,仍然會有不同的反應。有人因此感謝上主,但也有人想到的卻是這會帶來人禍,也就是現實利益的破壞。猶太人的菁英,公會的成員,祭司長竟然想用一個人冤枉而死,來成就眾人的生命。他們的邏輯雖然結構相似「一人代替所有人的罪」,但不同的是,他們總是會不正義地獻上別人,而不是獻上自己。然而他們在無意之間卻成就了上帝的旨意,將基督送上了祭壇,成為被殺的羔羊。但是他們的手段卻不是正義的,為了所謂大眾的利益而犧牲正義,往往會成為一切不義之事的藉口,還是那一句「最壞的事,往往都會有最好的理由」。你可曾也落入這樣的試探?為了正義的事,使用不正義的手段?請想想,「在逾越節謀害耶穌」,這件事可有何更深的意涵?
【經文默想】
約翰福音11章49-50節
其中有一個人,名叫該亞法,那年當大祭司,對他們說:「你們甚麼都不知道,也不想想,一個人替百姓死,免得整個民族滅亡,這對你們是有利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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