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丙年.聖靈降臨期第六週.週三】

【晚禱經課】
馬太福音25章31-46節 做在最小弟兄的身上
【默想】
馬太福音在第廿四章以後,就展開一連串有關「彌賽亞再來」的比喻,今天的經文是其中的一段,所以我們不能只單憑這段經文作為人子再來時審判的唯一標準。但是這段經文給了我們重要的提醒,讓我們知道信仰不只是在教義上的認信,也要在實際的愛人行動中顯示出來。耶穌用當地牧羊人的經驗,講到「分別」的景況,當時牧羊人在日間放牧時是不分山羊與綿羊一起放牧的,但是入夜以前就要把牠們分開來,因為山羊與綿羊對於保溫的需求不同。這樣地分別出來,就類比成為了人子對能否進入上帝在創世以前所預備的國的一種「分別」。這個分別是人們是否確實地關心周遭的弱勢者,也就是在社會中生活困難的人。做在他們身上的照顧就如同做在我們的主的身上。福音所列舉的這些做在弱勢者身上的行動,包括了飢餓的人要給予食物;口渴的人要給他們水喝;異鄉人要接待;沒有衣服穿的要給他們衣服;生病的人要得到照顧;被關在監獄裏的人要關顧。在基督的教會傳統上以上被稱在「六件善事」,後來加上了要協助死者,將其安葬,於是就成為了「七件善事」,與「七宗罪」相對應了。這些行善的項目,其實都包含在當代各項基本的社會慈善行動中。不管是否是基督教的社關團體,甚至非基督宗教團體的社會慈善行動也都在這些項目中。但是作為基督的信仰群體,更是不能忘記實踐這些行動,應視為必須的實踐,因為對我們而言這些都是「做在主的身上」。請問你和你所在的基督信仰群體,今年或近年是否有關懷這些善事的行動、計畫或機制呢?願我們可以關心社會中的弱勢者,如同做在我們的主身上。
【經文默想】
馬太福音25章40節
王回答他們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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