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丙年.聖靈降臨期第十六主日】

【經課】
耶利米書32章1-3a,6-15節 耶利米買了塊地
詩篇91篇1-6,14-16節 上主,我的避難所
【默想】
就在猶太人國運即將覆亡之際,也就是巴比倫兵臨城下之時,先知耶利米因為先前的信息中宣揚「…上主必將這城交給巴比倫人…」,所以被判了「叛國」罪,囚禁在王宮的護衛兵院內。這時先知透過一個行動,深刻地表達了他對同胞的前途仍具信心,相信他所傳達的苦難,最終是會有出路的。他按著猶太的風俗,履行了他作為「有權利贖回被出賣的土地的親屬」,他在大庭廣眾之下,親自劃押簽字、找人公證,然後購買了他叔父的土地。在這段敘述中用了兩個關鍵的字「贖回」(padah),以及有權利親屬(go-al),這就如同在路得記中「有權利贖回的親屬go-al」就是波阿斯(之前另一個go-al放棄了),所以波阿斯就「贖回」了路得夫家的產業,也迎娶了路得,改變了拿娥米家的命運。有「權利」贖回是一回事,更要有「意願」,才能完成整個贖回的任務。耶利米先知在此危機時刻,藉著這個行動,象徵上主是有能力及有意願要救贖祂的百姓。另一方面,在亂世中「投資」購買土地,也是對前景看好的表現,表示相信光明就在黑暗不遠處。上主要他把地契封存,妥善放在瓦器中,表示這盼望是經得起時間的考驗,經過戰爭蹂躪的土地,終必要再興旺起來。在紛紛擾擾的世事中,有人看到的是眼前的陰霾,有人看到的是遠方的光明。請回顧你所經歷過最糟的是怎樣的情況?在其中你看到了怎樣的出路呢?
【經文默想】
耶利米書32章14-15節
萬軍之耶和華-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:你拿着這文件,就是封緘的和敞開的買契,把它們放在瓦器裏,以便長久保存。因為萬軍之耶和華-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: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購置房屋、田地和葡萄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