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月26日(早禱) 【乙年‧顯現節後第三週.週五】

【乙年.顯現節後第三週.週五】

【早禱經課】

申命記12章28-32節 對崇拜偶像的警告

【默想】

「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」與「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」,成了申命記作者或申命記的團體,對人或對統治者的評判,其間沒有灰色地帶。上帝是忌邪(嫉妒)的上帝,祂不能允許以不是上帝的當作上帝,不但不能成為我們崇拜的對象,也不能使之成為我們生活為人最核心的價值。請反省,你可有比上帝誡命更高的價值指引嗎?可有上帝以外崇拜的對象,也就是上帝以外,關鍵性影響你生命的人事物嗎?除了上帝在基督裏的呼召外,可有其他的人事物呼召使你跟隨呢?

【經文默想】

申命記12章28節
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,好讓你和你的子孫可以永遠得福,因為你行耶和華-你上帝眼中看為善、看為正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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