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乙年.聖靈降臨期第廿五週‧週一】

【晚禱經課】
羅馬書12章17-21節、13章8-10節 愛完全了律法
【默想】
保羅在羅馬書第12章開始,由教義的講論進入基督徒生活的實踐,所以在開首的第1節,保羅勸我們要決定人生的基本態度,就是要將自己「獻上當作活祭」,在這個基本的態度下,我們的生活原則上要達致「以善勝惡」的效果。仔細想想其實這是極不容易的處事方式。當遇到惡意的對待時,以惡勝惡似乎是較容易採取的反應,但是這樣至多只能帶來嚇阻的效應,惡與恐懼仍然主宰著我們的心靈。以善勝惡是需要付代價的,要有耐心,要有足夠的時間,甚至有時還會受傷,這樣的態度背後需要的是滿滿的愛。若真是被上帝的愛所激勵,以基督為典範,很自然地就會循著基督的教訓「要愛你的仇敵」的態度待人;連仇敵都能愛,自然也能彼此相愛,於是愛就成全了律法,使律法不至於成為形式、口號,或不憐憫人的藉口,如被耶穌責備的法利賽人一般,也惟有這樣的愛才能成為改變世界或周遭環境的力量。請問你的信仰群體可有關懷、憐憫的行動或事工?是什麼態度或力量推動著你們的生活或行動呢?
【經文默想】
羅馬書12章21節
不要被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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