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丙年‧顯現期第二週.週三】

【晚禱經課】
路加福音11章33-36節 省察裏頭的光
【默想】
這段經文中耶穌談到一種光明,我們可以這樣理解,耶穌希望我們的光能被世界看見,因為我們是反映那「真光」的,相對之下還有許多人生活在黑暗中,我們必須一無所懼地站在我們當站的「燈臺」上的位置為主發光。請問你是否站在照亮人的「位置」上呢?再者,我們自己也要能常常感受到那「真光」,在生理上眼睛是感應光的,在靈性上,我們的心靈是接受「真光」的器官,你的心靈若混濁了,就無從感受到主的「真光」了,請問你心靈的眼睛是否健康?是否常常對上主的光照有感?還是其實已經模糊許久了?請藉著今天主耶穌的提醒,讓自己的心靈安靜下來,耐心地等候著,試著感受上帝的同在,感受你是在祂的愛與光中。
【經文默想】
路加福音11章34節
你的眼睛就是身體的燈。當你的眼睛明亮,全身就光明,當眼睛昏花,全身就黑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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