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丙年.顯現期第三週.週四】

【晚禱經課】
羅馬書7章1-6節 聖靈裏的新生命
【默想】
保羅用婚姻關係來說明,律法是對活著的人有約束,譬如配偶死了,另一半才能不再受婚約的限制。我們與誰有約束的關係,我們就會受到誰的影響或牽絆,當我們與律法綁在一起,(第5節)律法可以在我們屬肉體時,也就是我們尚未屬基督,或順服聖靈的時候,讓律法與屬肉體結合,使我們發生危險,這危險就是「因律法而生犯罪的慾望」,「以致結出死亡的果子」。然而當我們與律法的關係脫勾,對律法而言,我們是「死」的,不受它的影響,我們可以選擇與基督及聖靈有新的關係,受祂的影響,也因此重新「活過來」,得到生命。所以律法不是字句,更不能以律法在上主面前自誇,我們要為我們之「所是」(我們是怎樣的人)謙卑在上主的面前;我是誰?我是虧缺了上主榮耀的人!請問你是否仍活在「律法」的氛圍下,感到不得自由?常因未能達到律法的要求而挫折或放棄?還是你自己是與基督同行,依靠聖靈的力量,活出聖靈的果子的生命品質?
【經文默想】
羅馬書7章4節
我的弟兄們,這樣說來,你們藉着基督的身體對律法也是死了,使你們歸於另一位,就是歸於那從死人中復活的,為要使我們結果子給上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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