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丙年.顯現期第三週.週五】

【晚禱經課】
羅馬書12章1-8節 在基督同為肢體
【默想】
獻上當作「活祭」,意味著不是一次次獻上死去的東西;而是自己活生生地站在祭壇上獻給主,可以自由來去的祭物,卻願意留在祭台上,這意味著我們必須要自願地決定按照主的旨意(或祂的標準)生活或服事。「獻上自己當作活祭」,在今天的經文中包括了教會中的服事,發揮上主所給的恩賜的意涵;同時也包括了與所有周遭人的關係,要真實地彼此相愛與寬容,更要有心服事世人,即使他們曾經是敵人。請留意經文中第7-8節多次提到「專一」,你想服事為何需要「專一」呢?請再次自省,你是否將自己獻上,當作「活生生的祭物」,又專一於這樣的身份呢?
【經文默想】
羅馬書12章1節
所以,弟兄們,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上帝所喜悅的,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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