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丙年.復活期第二週.週三】

【晚禱經課】
路加福音12章4-12節 認信基督的勇氣
【默想】
歷代教會對世人傳達基督的復活時,往往是「見證」而不是「證明」的態度。初代的信徒,許多時候他們確立認信基督的結果,可能就是失去生命的時候,尤其是在所謂「大逼迫」的時代。宣稱「基督是主」,就被等於否認了「凱撒(皇帝)是主」,嚴重時就會招致極刑。至今不時仍有這樣的迫害,以不同的方式存在著,我們要如何面對呢?除了信心,相信我們在上帝面前都是珍貴的,祂不會忘記我們,尤其是受苦中的我們;另一方面我們也依靠聖靈,祂會在各樣的情境中引導我們,讓「萬事互相效益…」,不被那只能「殺身體的」嚇唬,應該仰望那賜生命的上帝。復活期請讓我們一同思想與祈禱,讓復活的生命帶給我們面對困境時的勇氣。尤其是當代的困境,往往不同於過去直接的逼迫,但卻是間接地以世俗的價值淘空我們的信仰,讓我們注意著眼前的生命,不再深思復活的生命,這樣的危險,並不亞於過去。請想想你如何「見證」基督的復活呢?
【經文默想】
路加福音12章4-5節
我的朋友,我對你們說,那最多只能殺人身體而不能再做甚麼的,不要怕他們。我提醒你們該怕的是誰:該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把人扔在地獄裏的。是的,我告訴你們,正要怕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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