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丙年.復活期第五週.週三】

【晚禱經課】
路加福音10章25-28節 要愛鄰舍如同自己
【默想】
經文中律法師問:「我該做什麼…?」這會不會也是你的問題?主耶穌的回答很簡單,也就是律法的最基本原則「愛上主,愛人」,不是空泛的愛人的口號,而是要有行動與真正的憐憫。其實愛上主也是一樣,不能只有抽象的概念或是空談,要有實際的行動。愛上主與愛人其實是互為表裏的,愛上主才能找到值得愛的「真我」,懂得以上主的愛來愛「我」自己,也一定能愛周圍有上主形象的人。你在生活上如何實踐這個教訓呢?你如何體現「愛上帝」的敬虔之工呢?你又如何體現「愛人」的憐憫之工呢?有人用「敬天愛人」作為個人的座右銘,我們可以將「敬天」理解為「敬愛上主」,「愛人」理解為「憐愛他人」。對上帝的愛是帶著「敬畏」的愛,這是有神聖感的。對人的愛,是基於對上帝所造的生命的一種憐惜與珍重,所以越是敬愛上帝,就越發珍惜祂所造的生命,這一切都不是停留在概念上,沒有行動的狀態。這種愛一定會讓我們有所行動,所以耶穌對律法師說:「你要這樣做…」
【經文默想】
路加福音10章27節
他回答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-你的上帝,又要愛鄰如己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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