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丙年.聖靈降臨節後第八主日】

【晚禱經課】
路加福音12章13-21節 生命不在於家道豐富
【默想】
請耶穌分家產的人,其背後的起心動念在於「貪」。他與耶穌所說的財主,都是一樣的貪得無厭,不再是為了生計而賺錢,而是為了靠積聚擁有財產,為了取得那莫名的成就或安全感而付出生命;當死亡來到時,這一切的「積聚」都變得沒有意義了。我們不要因害怕缺乏而吝付出生命的精華。其實上主的看顧,才是我們真正安全感的所在;經文中的財主渴想一種安逸的生活,他擁有用不完的財產,可供多年揮霍,但卻忘記了生命有限這個現實,以為生命或歲月也可以揮霍。其實,就算有揮霍不盡的財產,但是人的生命仍是不確定,而且是極其有限的。失去了生命,再多的擁有都沒有意義,「其實明天如何,你們還不知道。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?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,出現片刻就不見了。」(雅四14)最後經文提醒我們思考,如何才是在上帝面前富足呢?
【經文默想】
路加福音12章20-21節
上帝卻對他說:『無知的人哪!今夜就要你的性命,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?』凡為自己積財,在上帝面前卻不富足的,也是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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