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丙年.聖靈降臨期第十三週.週五】

【早禱經課】
耶利米書16章14節至17章4節 審判後的修復
【默想】
從脈絡中我們可以看到,「隨從別的神…不遵守上主的律法…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…」這是上主對以色列人發怒的原因,這也引發了上主「必不向他們施恩」的理由。然而,我們行事或抉擇人生的方向,是隨從上主及其律法的精神,抑或是我們自己的私慾呢?律法並不是一些規條而已,而是要活出一個上主子民的生命特質。若是決定要活出上主子民的生命特質,就可能會有不順利之處,但是請不要懼怕,「上主是我們的力量,是我們的保障,是我們危難時的避難所」,我們可以趁著逆境,經歷(知道)上主的手和能力(21節);請想想此刻你在什麼事上需要上主的保障與力量呢?
【經文默想】
耶利米書16章19節
耶和華啊,你是我的力量,是我的保障,在患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。列國的人必從地極來到你這裏,說:「我們祖先所承受的,不過是虛假,是虛空無益之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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