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沂珊姊妹/撰
一、禁食行義,作鹽作光
當先知闡明真正的禁食是「鬆開兇惡的繩、使被欺壓的得自由」(以賽亞書58章1-12節),主耶穌稱門徒為「世上的鹽、世上的光」(馬太福音5章13-20節),保羅提醒福音不是倚靠智慧言語,乃在聖靈大能(哥林多前書2章1-16節;哥林多後書4章1-12節),箴言也勸勉人謹守訓誨如光照路(箴言6章6-23節)。
◇ 這些交織的經文提醒我們,我們是否只停留在宗教形式,而缺少公義與憐憫的生命實踐?在家庭、教會與社會處境中,我們可以如何具體活出「照亮黑暗、守望真理」的鹽光見證?
二、立約守道,聽命行道
從神向摩西啟示名號並記念祂的約(出埃及記6章2-9節),到西乃山上百姓戰兢領受聖約(出埃及記19章9b-25節),希伯來書宣告基督為更美之約的大祭司(希伯來書8章1-7節;11章23-28節);約西亞王聽見律法書便撕裂衣服、帶領全民悔改更新(列王紀下22章3-20節;23章1-8,21-25節)。這些段落共同指出:真正的屬神子民不僅「知道」約,更要「順服」約。
◇ 我們是否也只是熟悉真理,卻遲疑於實踐?我們願意如何像約西亞一樣即刻回應,使信仰從耳中進到腳中,從聽道成為行道?
三、離暗歸光,定睛前方
耶穌宣告「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必不在黑暗裡走」(約翰福音8章12-30節),但人心仍可能如亞哈貪戀權勢、終致敗壞(列王紀上21章20-29節);保羅提醒以色列人蒙揀選卻也可能心硬(羅馬書11章2-10節),馬可福音更記載門徒對受苦彌賽亞的遲鈍與不解(馬可福音9章9-13節)。
◇ 在光與暗、忠與悖之間,我們每日都在抉擇方向,我們是否仍被私慾或懼怕牽引,停留在屬靈的灰暗地帶?此刻我們要如何重新定睛基督、離棄隱而未現的偶像,使生命真實轉向光明,持守到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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