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丙年.聖靈降臨期第廿三週.週四】

【經課】
羅馬書1章18-25節 顯明上帝的忿怒
【默想】
今天經文中保羅提及有關上帝的事情,特別是「人所能知道」的方面,人的心裏是有可能知道的,因為這些早已「顯明在我們心裏了」。所以從受造的萬物中,我們可以觀察到上主的「神跡」(神聖的蹤跡)。這給了我們一個認識祂的向度:祂不會是我們所造的,祂是在祂所造的萬物之上。若我們把受造之物當作上帝,對上帝而言是極大的羞辱,我們也顯得「愚昧」。另一方面,若不把上帝當作上帝也是一種「虛妄」,使「無知的心昏暗」,而墮落後的人性正好有這種傾向。以此推論,不把上帝當作上帝,或把「不是上帝的」當作上帝,也都是虛妄,都是虧缺了上帝的榮耀。我們對上帝就是要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」地愛祂,這是崇拜上帝的意義。若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」所愛的對象不是上帝,而是其他替代物,無論是,金錢、名譽、外貌、國家….等,都是屬於拜偶像。請你認真反省,你是否在真實地敬拜上帝?你如何實踐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上帝」呢?
【經文默想】
羅馬書1章20-21節
自從造天地以來,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然眼不能見,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了解看見,叫人無可推諉。因為,他們雖然知道上帝,卻不把他當作上帝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。他們的思想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昏暗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