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甲年.聖誕節後第一主日】

【經課】
希伯來書2章10-18節 基督的釋放
【默想】
經文提出了基督降生事件,顯示基督的兩個角色:「元帥」與「大祭司」。「元帥」是指祂要率領我們經歷人生的苦難,以致得到救贖,救贖的意義是使我們生命得以「完全」。這份完全並非意指道德沒有瑕疵,而是朝向父一樣完全的方向,向著與父關係完全的境界。「大祭司」就是中間人,或中保的角色,祂一方面要主持獻祭,以解決我們與上帝關係的裂痕,而祂終極地獻上了祂自己作為贖罪祭。然而,另一方面祂作為中間人,祂要為我們向父代求,中間人的角色需要祂能認同及理解我們,所以祂也曾活在血肉之軀中,經歷與我們相同的試探,甚至為此受苦,然而祂經歷了也勝過了這一切,使祂能感同身受地為我們代求。無論是元帥或是大祭司,都是祂救贖工作中重要的角色。你可曾追隨這位元帥的步履以及祂所指示的方向,調整你為自己所設的人生目標?對於作為大祭司的耶穌基督,你可有信心相信祂明白你所受的苦楚,困境,並且相信祂正在為你代求?
【經文默想】
希伯來書2章17-18節
所以,他凡事應當與他的弟兄相同,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,為百姓的罪獻上贖罪祭。既然他自己被試探而受苦,他能幫助被試探的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