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甲年.聖誕節後第一週.週五】

【經課】
希伯來書11章1-12節 先賢與亞伯拉罕的信心
【默想】
這是希伯來書進入結尾段落的開場白,作者先總結了他對信心或信仰的理解。我們通常熟悉舊和合本的寫法為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」,過去背金句時習慣這個版本。但我們現在所使用的2010修訂版能幫助我們更佳瞭解作者的意思,作者經過了本章之前對信仰的闡釋之後,「現在(原文有now)我們對『信』的理解是…」。其實「信」或信心是我們對上帝應許的態度。上帝的應許成為我們人生前方的盼望,所以我們是處在一種未完成的景況中,然而我們因為「信」上帝,所以雖然未完成,尚在進行中,我們在其中仍然滿有把握地繼續前進。這就是所謂「信」的本質(和合本作「實底」)。所有對上帝的應許,當我們採取「接納」的態度時,就會活出一種信心的生活。接著,作者開始以一連串「因著信」的角度來看聖經中主要人物的共同點,並總結他們之所以會被上帝悅納就是因為他們「相信」上帝的應許,並且以此信念而生活,即便是遇到困難、危險也不放棄這樣的信念。請你再看看這一章書信裏所提到信心的先賢們,他們的生活有何共通之處?他們在信心裏所作的事情,與他們同時代一起生活的人有何不同?他們的結果如何?這些人又給了你什麼榜樣?
【經文默想】
希伯來書11章1節
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有把握,對未見之事有確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