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甲年.顯現節後第三週.週五】

【經課】
申命記24章17節至25章4節 不要讓其他人的公平被剝奪
【默想】
今天的經文是在申命記中對於待人之道的要求,或者是對待弱者的人道精神的條例。離鄉背井的異鄉人,也就是所謂的「寄居者」,以及社會中的孤兒寡婦,在社會中是最沒有保障的弱勢,作為社會中相對強勢或有保障的人,一定不能欺負這些人,因為上主關心他們,經文提醒我們沒有誰天生比誰更高貴,以色列的先祖過去也是奴隸,上主也是因為聽見他們的冤聲,而搭救他們。除了不消極地欺負他們,更要積極地協助他們,在田間不可極盡收割,要主動留下部分給需要的人自取,這是顧及求助者尊嚴的作法,而且「土地」、「收成」都是上主的賞賜,不全是我們的功勞,要執行上主的旨意,留下部分用來助人,這是人道精神的表現。不但如此,即便犯錯的人,在刑罰時也要顧到他們的尊嚴,不能「作賤」我們犯了錯的弟兄姊妹。最後甚至牲畜也要以人道的對待,牠們也是生命,不能當作工具來對待,不顧牠們生存必要的需求。請想想,以上「律法」的要求,與「律法主義」的人所重視的有何不同呢?現今教會對於社會中的外來人士、移工、經濟上的弱勢者、政治上的失勢者的態度如何呢?可有長久的援助策略嗎?若教會收入有結餘時,通常最先想到的是什麼?
【經文默想】
申命記24章19節
你在田間收割莊稼,若忘了一捆在田間,就不要再回去拿,要留給寄居的、孤兒和寡婦;好讓耶和華-你的上帝在你手裏所做的一切,賜福給你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