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甲年.顯現節後第五週.週三】

【經課】
箴言6章6-23節 律法是燈
【默想】
今天的經文是箴言的作者提出的勸告,首先他將「懶惰人」與「螞蟻」作一個對比,「懶惰人」是箴言書中常提到的一種人,他們用各種理由或藉口而不行動,最後卻淪為無所事事、心存乖謬的人。相反的,螞蟻卻能努力地工作,為嚴冬積蓄糧食,螞蟻在沒有領袖指揮下按期工作,可說是一種生存的智慧,準確地說是一種「天性」或「天賦」。此外,這段經文的作者也提醒我們,上主所憎恨的有六種行徑和七種行為。包括了我們的「眼」的高傲、「舌」的撒謊、「手」的殺害、「心」的詭計、「腳」的飛奔行惡、「口」的假見證和散播紛爭,這些上主所不喜悅的事,作者希望我們懷有防備的態度去面對。如何使我們這些身上的功能,正確地使用,我們需要「律法」的燈及光來照亮我們,如我們本週默想的詩篇一一九篇105節:「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」,同時我們也需要將上主的話「掛在心上,繫在頸項上」,也就是要晝夜思想之意。請問當你遇到瓶頸時,你如何經歷上主透過祂的話來指引你?
【經文默想】
箴言6章20-23節
我兒啊,要遵守你父親的命令,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教誨。要常掛在你心上,繫在你頸項上。你行走,她必引導你,你躺臥,她必保護你,你睡醒,她必與你談論。因為誡命是燈,教誨是光,管教的責備是生命的道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