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甲年.大齋期第一週.週五】

【經課】
羅馬書3章21-31節 保羅說明律法與信心的關係
【默想】
律法的功能是使人知道「上帝的義」的內涵,也知道我們的界線,我們即便明白上主的律法,知道應該有所規範,但是往往在律法要求下,仍然顯得是那麼無能為力。所以律法能幫助我們體認到藉由基督所成就的「上帝的義」;經文中保羅也介紹了上帝如何使基督作為「挽回祭」(就是解除人因自己的罪而使得與上帝失和的祭)。不但如此,我們的身份也因此得以改變(稱義),這些完全不是因為律法的行為,完全是主所賜的信心,是信心成全與鞏固了律法。這樣看來信心一方面是使我們被上主接納,信心也帶來力量使我們可以賴以完成律法的義。請我們一同來反省,我們為何還會常常感到信心軟弱呢?我們要如何使信心能剛強起來?
【經文默想】
羅馬書3章25節
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,是憑耶穌的血,藉着信,要顯明上帝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,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,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