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甲年.大齋期第五週.週三】

【經課】
耶利米書32章1-9,36-41節 耶利米買了一塊地
【默想】
就在猶太人國運即將覆亡之際,巴比倫已經兵臨城下之時,先知耶利米因為先前的信息中宣揚「……上主必將這城交給巴比倫人……」,所以被以「叛國」罪,囚禁在王宮的護衛兵院內。在轉達了上主近乎絕望的信息之後,先知同時也透過一個行動,深刻地表達了他對同胞的前途仍具信心,相信這一切災難最終一定會有出路。他按著猶太的風俗,履行了他作為「有權利贖回被出賣的土地的親屬」,買了一塊土地,表示他對民族最終的命運仍有盼望。在經文中也提到我們是與上主立約的子民,在這個永約中,我們的信仰仍會有所起伏,環境時局也會有變化,甚至我們可能忘記了所立的約,但上主不會忘記,至終也不會離棄我們。即便在最艱難的處境中,仍然不能失去希望與憧憬。而我們作為上主的僕人,應該要在人們忘記自己是與上主立約的子民時,提醒他們;在看不到前景時,也要以行動提醒他們真正盼望之所在。請問你和你的信仰群體,在前景不明朗的今日,可以帶給人們積極的盼望嗎?
【經文默想】
耶利米書32章40節
我要跟他們立永遠的約,要施恩給他們,絕不轉離;又要把敬畏我的心放在他們心裏,不離棄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