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年.合時儀文 26 (常年期 31)

乙年(馬可年).合時儀文 26 (常年期 3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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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字內容】

  • 經課一
  • 詩篇
  • 經課二

路得記1章18-22節 路得與拿娥米

【默想】

可曾想過路得何以有此決心,或是信心,竟然「決意」跟隨婆婆到她從不曾到過的地方去嗎?有人形容她此舉可比擬女版的亞伯拉罕所展開的信心之旅,其實聖經中的女性展開如此信心之旅的除了路得外還有利百加,她們開啟了一趟從未去過的行程,到一個她們從未到過的家鄉,結果發生的事影響了她個人的命運,也影響了上主子民的命運、上主對人類的計畫等等,這些都遠遠超過她當初「決意」時所能想像的。其實亞伯拉罕也好,路得也好,利百加也好,一個信心的「決意」,就會展開意想不到的發展。請問你的信心之旅始於何處呢?

【經文默想】

路得記1章22節
拿娥米從摩押地回來了,她的媳婦摩押女子路得跟她在一起。她們到了伯利恆,正是開始收割大麥的時候。

詩篇146篇 上帝扶起被壓下的人

【默想】

請閱讀經文後,安靜默想,
有哪句話或哪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,
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。

希伯來書9章1-12節 基督與祭物

【默想】

舊的獻祭制度是要教育我們,當人來到上主的面前必須要解決一些我們與上主之間互動的障礙,這當中最大的障礙是我們的罪,所以舊的制度是透過獻祭來暫時清除這個障礙,先讓我們有一個實務上的經驗,好教育我們能進一步體會上帝的工作。另一方面,我們也被教育認識上主所在的殿是神聖的,從祂神聖的聖殿,我們學習面對上主的生活也是神聖不可輕慢的。所以我們也是要解決我們與祂之間的障礙,也就是罪的問題,才能進入到祂的聖所,與祂相遇,然後以此神聖的經歷進一步聖化我們的整個生活。你可以從以上的過程中認識到我們應如何事奉(崇拜)上主嗎?基督已經為了解決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障礙,將自己獻上成為祭物,以致於我們可以坦然來到神聖的上主面前。過去聖餐禮文中有一句禱文,大致內容是:「讓我們領受主的身體與寶血的恩典,使我們此後也成為世人(擘開)的餅」,請想想這句話的意義。

【經文默想】

希伯來書9章11-12節
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,作了已實現的美事的大祭司,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,不是人手所造,也不是屬於這世界的;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,而是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。

【文字內容】

  • 經課一
  • 詩篇
  • 經課二

路得記2章1-9節 路得遇到波阿斯

【默想】

原本絕望一無所有的拿俄米家,此時,出現了一個「親戚」波阿斯,因而有了轉機的伏筆,孤寡的路得到田裏撿麥穗,波阿斯的處理都是合乎律法的教導與精神(利未記23:22,申命記24:9)。波阿斯不但是遵行律法,對弱勢也很照顧,也許是出於因為路得的信心跟隨婆婆到素不相識之地的激賞,所以他也給了路得許多方便。與波阿斯的相遇,是路得啟程「返鄉」時所未曾預料到的事。其實在意想不到的時候,上主總對我們有許多出人意料之外的平安,有時我們看起來沒有出路,但上帝總有預備。請回顧過去上主在你的人生中有什麼出人意外的平安,是你到了事情過後才體會過來的呢?

【經文默想】

路得記2章8節
波阿斯對路得說:女兒啊,聽我說,不要到別人田裏去拾取麥穗,也不要離開這裏,要緊跟?我的女僕們。

詩篇146篇 上帝扶起被壓下的人

【默想】

請閱讀經文後,安靜默想,
有哪句話或哪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,
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。

羅馬書3章21-31節 顯明上帝的義

【默想】

要認識上帝的救恩,必須先認識到上帝的義(對的事),這義的邏輯與一般人以為的不同,尤其是以擁有上帝律法為榮的猶太人,以為他們只要照著律法表面或字句的要求,就可以滿足上帝的義,但保羅提醒我們情形並非如此,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需要修復,這是既困難也容易的事。困難在於人與上帝之間的疏離(罪),要修補有一定的困難,因為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」(第23節),這是無法靠「行律法」的方式,即所謂的「功德」之法可以彌補的(第27節),因為律法是使人知道上帝公義的內涵,也知道我們的極限,所以律法是幫助我們體認到我們的無能為力,這是困難之所在。然而上帝卻藉由基督所成就的「上帝的義」,也就是他自己成為「贖罪祭」(就是解除人因自己的罪而使得與上帝失和的祭),而我們只需要決定是否要憑著信心接納上帝已經作成的事,也就是相信上帝的聖愛,以及祂在基督裏所成就的事,若我們相信就與祂修復了關係,若我們仍想靠自己行律法,表示我們仍無法相信祂的善意,這樣又如何能與祂復和呢?對於上帝的善意,上帝在基督裏成就的事,你願意無條件接受嗎?有這樣的信心做基礎,才能在生活各方面都對上帝有信心,活出信心的生活,也就沒有守不守律法的問題了。

【經文默想】

羅馬書3章25節
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,是憑耶穌的血,藉?信,要顯明上帝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,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,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
【文字內容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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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詩篇
  • 經課二

路得記2章10-14節 波阿斯保護路得

【默想】

路得與波阿斯在田間相遇,顯出了波阿斯為人仁慈的一面,他不但不歧視或欺負一個外地的弱勢女性,反而欣賞她為婆婆所作的一切,也給了她很大的方便,使她可以容易地、且有尊嚴地得到充足養生的食物,他對她的照顧無形中扮演了「以色列上帝的翅膀」,讓受困的人可得到其庇護。請想想你周遭可有身陷困境,需要你伸出援手的人?你和你的信仰群體可有想過也要成為「上帝的翅膀」,有尊嚴地給予有需要的人必要的協助呢?對於社會中有些外地人,你可有尊重他們,使他們感到有尊嚴,且是被接納的呢?

【經文默想】

路得記2章12節
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報償你。你來投靠在耶和華-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,願你滿得他的報償。

詩篇146篇 上帝扶起被壓下的人

【默想】

請閱讀經文後,安靜默想,
有哪句話或哪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,
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。

路加福音10章25-37節 誰是我的鄰舍

【默想】

在耶穌對「誰是我的鄰舍」的回答中,對受難的人伸出援手的,竟然是一向被猶太人所歧視的撒馬利亞人,他不但不是普通的協助,更是徹底地救助受難的人;他讓那人騎他的牲口,想必他是讓自己步行,還關照店主繼續看顧這位素昧平生的落難者,細心地為他預付房錢。所以答案呼之欲出,這位撒馬利亞人才是憐憫人的好鄰舍。律法師的問題「我該怎麼做?」會不會也是你的問題?主耶穌的回答很簡單,也就是律法的最基本原則,「愛上主,愛人」,而且不是空泛的愛人,要有行動與真正的憐憫。其實愛上主也是一樣,不能只是抽象或空談,要有實際的行動。愛上主與愛人其實是互有關係的,愛上主才能找到值得愛的我,懂得愛「我」自己,才能愛周圍的人。你在生活上如何實踐這個教訓?你是周圍的人的好鄰舍嗎?

【經文默想】

路加福音10章27節
他回答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-你的上帝,又要愛鄰如己。」

【文字內容】

  • 經課一
    啟應文
  • 經課二
  • 福音書

路得記1章1-18節 路得堅持與拿娥米一起
詩篇146篇 上帝扶起被壓下的人

【默想】

以利米勒一家想逃避飢荒的災難,不料卻又陷入另一個更深的絕境,這是以利米勒一家的遭遇,作為家長的以利米勒客死他鄉,接著兩個兒子也死了,留下三位寡婦,頓時一切指望都滅絕了,這整個艱苦的歷程,正好與拿娥米名字的意義「甜」字相反。拿娥米正應驗了「寡婦死兒子沒有指望了」的俗語。請想想你可察覺到周圍的人中,是否有陷在某種困境中,而看不到出路的人?請今天就為他們祈禱,想想能試著為他們做點什麼?

【經文默想】

路得記1章16節
路得說:「不要勸我離開你,轉去不跟隨你。你往哪裏去,我也往哪裏去;你在哪裏住,我也在哪裏住;你的百姓就是我的百姓;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。

希伯來書9章11-14節 藉基督的寶血得救贖

【默想】

基督作為真正有效的祭司,不像一般祭司,只是行禮如儀地按照手冊辦事,處理人們所獻的牲口,將之宰殺、燒化、分食而已。這位祭司在過去祭司制度的基礎下,必須要在會幕或聖殿實行獻祭儀式,讓人感到已完成上帝的要求,解決了人與上帝之間的虧欠,然後才能進入院內。基督的工作與此極不相同,首先我們要進入的不是人手所造的帳幕,是進入到上帝恩典的領域中,基督所獻的祭不是一般的牲口,而是祂自己,祂所灑的不是動物的血,是祂自己所流的寶血,祂不必逢年過節重複獻祭,祂是一次而永遠有效地獻上。祂這種獻祭不會只是使人良心暫時得到安撫而已,祂的獻祭著實地感動我們也願意獻上自己,這種「願意獻出」的心志,就能洗淨我們的良心,也才能「使人成聖」,「除去致死的行為,好事奉(崇拜)那位永生的上帝」。你是否也願意像這位祭司,願意「獻出自己」成為活祭嗎?

【經文默想】

希伯來書9章14節
何況基督的血,他藉?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上帝,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,除去致死的行為,好事奉那位永生的上帝。

馬可福音12章28-34節 愛上帝、愛人如己

【默想】

耶穌進一步闡釋了律法的總綱,其實就是愛上主及愛人兩大領域,這就是「大誡命」,律法的一切內涵可用愛上主與愛人來表達,這其中的次序不能顛倒,愛上主成為真正愛人的基礎。愛上主是要盡一切所能地愛,因為這種愛只有上主才配得,若用這種愛來愛其他的東西,那就是拜偶像。能這樣愛上主的人,才會懂得真正的愛,才能無私地愛自己與愛他人。你是用怎樣的愛來愛上主呢?你如何珍惜自己,並且也愛你周圍的人呢?

【經文默想】

馬可福音12章29-31節
耶穌回答:「第一是:『以色列啊,你要聽,主-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-你的上帝。』第二是:『要愛鄰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」

【文字內容】

  • 經課一
  • 詩篇
  • 經課二

路得記2章15-23節 大衛是路得的後代

【默想】

路得將遇到波阿斯的經過告訴了婆婆拿俄米,這時拿俄米突然提起,原來波阿斯是其中一位「可以贖我們的至親」,意指波阿斯是可以有權利繼承以利米勒之名,承接其產業,甚至以「弟接兄之寡嫂」的律法精神,為以利米勒家立後。於是這個至親就成了他們一家可能的盼望,一時之間黑暗的前途彷彿出現了一道曙光,這是來自律法原則限制下的盼望。在律法中,一個人的財產在他的親屬中有權贖回者(原文為goel,呂振中版聖經翻譯為「贖回者」),就如〈路得記〉中波阿斯的角色,有權贖回路得死去的丈夫的產業,以及娶他的妻子,在他的名下立後嗣,使原本沒有希望的重新有盼望。在救贖的意義上,基督,這位「救贖主」,就如同這位至親goel,在我們沒有盼望時,成為我們的盼望。請問你是否對現時所處的環境感到失望,好像都看不見希望?你是否也期待有一道曙光,可為你帶來盼望?請仔細想想你覺得這段經文有何重要的意涵?你可否在信仰的眼光中發現一道早已存在的曙光?

【經文默想】

路得記2章20節
拿娥米對媳婦說:「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,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。」拿娥米又對她說:「那人是我們本族的人,是一個可以贖我們產業的至親。」

詩篇18篇20-30節 他的律例我未曾丟棄

【默想】

請閱讀經文後,安靜默想,
有哪句話或哪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,
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。

羅馬書12章17-21節、13章8-10節 愛完全了律法

【默想】

保羅在羅馬書第12章開始,由教義的講論進入基督徒生活的實踐,所以在開首的第1節,保羅勸我們要決定人生的基本態度,就是要將自己「獻上當作活祭」,在這個基本的態度下,我們的生活原則上要達致「以善勝惡」的效果。仔細想想其實這是極不容易的處事方式。當遇到惡意的對待時,以惡勝惡似乎是較容易採取的反應,但是這樣至多只能帶來嚇阻的效應,惡與恐懼仍然主宰著我們的心靈。以善勝惡是需要付代價的,要有耐心,要有足夠的時間,甚至有時還會受傷,這樣的態度背後需要的是滿滿的愛。若真是被上帝的愛所激勵,以基督為典範,很自然地就會循著基督的教訓「要愛你的仇敵」的態度待人;連仇敵都能愛,自然也能彼此相愛,於是愛就成全了律法,使律法不至於成為形式、口號,或不憐憫人的藉口,如被耶穌責備的法利賽人一般,也惟有這樣的愛才能成為改變世界或周遭環境的力量。請問你的信仰群體可有關懷、憐憫的行動或事工?是什麼態度或力量推動著你們的生活或行動呢?

【經文默想】

羅馬書12章21節
不要被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

【文字內容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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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詩篇
  • 經課二

路得記3章1-7節 拿娥米的方法

【默想】

波阿斯雖然有在律法上的權利,可以為拿娥米一家帶來盼望,但是基本上也必須要他有這個意願才行。於是拿娥米以一個象徵的行動,提醒波阿斯知道自己可以扮演的角色,好讓他作出「抉擇」的機會,看看他是否願意承擔她們家的「救贖」或出路。我們的主有這樣的能力與智慧可以救贖我們,更重要的是祂願意向我們伸出救贖的手。與今天經文相對的是,我們也必須要作出抉擇,是否回應上帝藉著基督所伸出來的拯救之手?

【經文默想】

路得記3章4節
他躺下的時候,你看準他躺臥的地方,就進去掀露他的腳,躺臥在那裏,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。

詩篇18篇20-30節 他的律例我未曾丟棄

【默想】

請閱讀經文後,安靜默想,
有哪句話或哪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,
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。

使徒行傳7章17-29節 摩西護庇受冤屈的人

【默想】

司提反講到摩西是被上主揀選,要實現亞伯拉罕應許的人,他雖生長在皇宮,但卻仍然對受欺壓弱勢的族人打抱不平。但此刻看來充滿豪情的摩西,卻因為族人沒有他所期待的回應,所以逃到米甸地。請想想當下摩西的心情如何?為何上主不使用這時風華正茂的摩西呢?上帝要讓摩西寄居在米甸,你想上帝要給他學習什麼樣的功課呢?此時的你,上帝要給你學習什麼功課呢?

【經文默想】

使徒行傳7章29節
摩西聽見這話就逃走了,寄居於米甸地,在那裏生了兩個兒子。

【文字內容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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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得記3章8-18節 路得睡在波阿斯的腳下

【默想】

路得的舉動,使得她與波阿斯之間可以展開對話,認真地討論他們可以有的關係。經文顯示波阿斯其實心裏早已留意到路得了,實際上他也差人去打聽她的為人,甚至也早就收集了相關的法律資訊,然而可能是基於律法上波阿斯不是第一順位,可以有權力的「贖回者」(至親),所以波阿斯一直保持關懷與禮貌的距離,僅止於「曖昧」的狀態。拿娥米到底是人生閱歷豐富,她教路得所作的行動,就是給波阿斯一個表白的機會,看他是否有意願為了愛,願意承擔她們一家一族,而採取「贖回」的行動。經文最後提到「辦妥這事」(第18節),且盡上「至親的本分」(第13節)。請問你如何知道,或有把握,上帝願意為你要盡上「至親(救贖者)的本分」呢?

【經文默想】

路得記3章18節
婆婆說:「女兒啊,等?吧,看這事結果如何,因為那人今日不辦妥這事,必不罷休。」

詩篇18篇20-30節 他的律例我未曾丟棄

【默想】

請閱讀經文後,安靜默想,
有哪句話或哪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,
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。

約翰福音13章31-35節 耶穌給門徒的新命令

【默想】

「讓眾人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」,這意謂著要從群體生活中被辨識出門徒的記號,因為唯有在群體生活中才能實踐「彼此相愛」。所以門徒的實踐往往是具有「群體」的向度。從另一個角度而言,透過彼此相愛的實踐,體現一種可以被人「認出」的「團契」生活,才能讓人認出那位命令我們「彼此相愛」的主。所以基督徒的團契生活是實踐彼此相愛的生活方式,無怪乎衛斯理也將團契生活列作「蒙恩的途徑」之一。請問你的團契生活品質如何?如何實踐彼此相愛?有真正彼此相愛到讓人辨識出這是一個跟隨基督的群體嗎?可以讓人因我們的見證,看到這是盼望嗎?

【經文默想】

約翰福音13章35節
你們若彼此相愛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