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乙年.聖靈降臨期第廿二主日】

【晚禱經課】
馬可福音10章17-31節 關於財富與獎賞的教導
【默想】
財主口中的「一切」,其實並不是真的一切。因為當耶穌一提出要求,他就知道他並沒有自己所想像的「一切」都遵守了。律法是都遵守了,但是更難的是「放下一切跟隨主」,這才是所謂的「一切」。你可有愛主超過一切嗎?請注意耶穌所說的「跟隨」,與這位年輕的財主所說的「跟隨」是不同的內涵。財主的跟隨是在所擁有的事物上,再增加一項「擁有」,可能是擁有美名或永生等;但是耶穌的跟隨,卻是要求先交出所有,因為連自己也都一起獻上了,這樣還擁有什麼呢?財主之所以難以進入上主的國,不是因為他有錢,而是因為看不透,以為自己能保有目前所擁有的可以帶到永生。試問你如何回應耶穌的呼召,「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來跟隨我」?這是作為門徒最關鍵的考題。
【經文默想】
馬可福音10章21節
耶穌看着他,就愛他,對他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: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然後來跟從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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